非公路标志技术评价需要的申报材料
点击:229次发布时间:2018-04-10
13:53
申请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应当向公路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公路路政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申请书;(2份,纸质)
2、申请人有效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核对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等,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纸质);
3、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各2份,纸质)
4、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2份,纸质)
5、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2份,纸质)
6、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出具的意见书(2份,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