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与敦煌研究院携手共建的“莫高窟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办公室”正式揭牌,双方现场签订框架协议,开启了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学术研究”深度融合的新篇章。敦煌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赵林毅、敦煌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张培君、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建春、敦煌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向国强、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凯军,以及敦煌研究院、敦煌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敦煌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张培君主持。
揭牌仪式上,赵林毅详细介绍了敦煌研究院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工作成果与知识产权保护进展情况。作为莫高窟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力量,研究院长期致力于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存、学术研究与文创开发,协作办公室的成立,将为文化遗产数字资源保护、文创开发授权、侵权风险防控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敦煌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张建春指出,协作办公室要立足敦煌文化遗产保护实际,聚焦数字版权侵权、文创产品仿冒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优势与敦煌研究院的专业资源优势,强化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专业性、精准性,破解侵权认定难、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痛点堵点问题,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品牌。
向国强指出,敦煌是丝绸之路的文化重镇,莫高窟是敦煌最耀眼的文化名片,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事关文化传承发展大局与城市品牌建设成效。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协作办公室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司法、科研、行政等多方保护合力,完善“源头保护—过程监管—侵权追责”全链条保护体系,将司法保护深度融入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的全过程。
王凯军表示,此次与敦煌研究院共建协作办公室,是检察机关延伸检察职能、拓展公益保护领域的重要举措。敦煌市检察院将以协作办公室为抓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紧盯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痛点难点问题,与敦煌研究院并肩发力,构建“检察护遗、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为守护世界文化遗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在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敦煌研究院与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双方领导签订了《关于建立莫高窟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办公室的框架协议》,赵林毅和张建春同志共同为办公室揭牌,标志着莫高窟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进入新阶段。“莫高窟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办公室”将通过预防和打击各类侵犯莫高窟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