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第十三届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堂举行。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
本次论坛共设置5个板块,包含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领导的主旨报告,并聚焦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财产与人身关系疑难问题、继承编实务难题,以及家事实体与程序的衔接问题等方面。会议聚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财产与人身关系法律适用难题、继承编法律适用难题,以及家事审判程序等方面,有助于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家事司法提出在法律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来自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体组织、公证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和高校科研机构的380余名代表参加本次论坛,会议共收到交流论文近370篇。北大法律信息网受邀参会。
曹诗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万 欣,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谭 芳,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妇联常委、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兼职)、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
薛宁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付忠文,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吴卫义,北京安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肖 菲,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
扈纪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原巡视员、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顾问
题目:“抢娃、藏娃”难题下救济路径的择优选择——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与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区分为视角
丁潇潇,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律师协会调解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代秋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科研管理部负责人、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中心主任
题目:未成年人监护连续性风险的司法回应——以“预指定监护”的法解释论构建为中心
叶欢江: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第二业务部负责人,北京市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和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
题目:父母为受其监护的成年子女指定当父母丧失监护能力后监护人的法律困境及解决方案
但淑华,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题目:涉非婚生子女继承纠纷中后果考量的限制性引入——以朱某蕙与朱某博遗产继承纠纷案为例
吴国平,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李明舜,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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