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文物局、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编办、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陕西省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文物事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持续推进陕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配合实施“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围绕秦岭北麓旧石器地点群、黄河沿岸旧石器地点群、石峁遗址、芦山峁遗址、秦东陵、汉霸陵等考古项目和研究课题组织多学科协同攻关,为科学阐释中国境内人类起源、农业起源、文明起源、中华文明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和发展、中华文明在世界文明史中的重要地位等关键问题贡献陕西力量。大力发展年代测定、古气候变化、产地溯源、有机残留物检测、古DNA分析、田野考古信息化等科技考古理论与方法。
《方案》提出,围绕陕西文物保护利用重大需求,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重点突破石窟寺、砖石古塔、古城墙、大型石刻、革命旧址、彩绘泥塑等文物病害无损(微损)探测、诊断、防治和保护效果评价关键技术;加强考古现场文物保护、信息提取和实验室考古技术攻关,提高出土文物的第一时间保护能力;优化纺织品、纸质、壁画、金属、陶质彩绘文物成套保护技术;构建适用于文物自然灾害、盗窃盗掘、人为破坏等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的技术体系,形成系统解决方案。
《方案》要求,完善“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一体化平台”,逐步实现全省文博基础信息资源、数字资源、文物安全等系统化管理。实施好“互联网+中华文明”项目,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馆藏一级文物为重点,推动文物资源数字化、智慧博物馆建设、大遗址数字化展示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将数字化技术和成果全面应用于文物保护、活化利用全链条。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文物管理、陈列展示、观众服务、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领域的应用,打造陕西文博智慧票务预约系统、推动市级文物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理论研究和创新优势,依托省级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现有资源渠道,对从事文物保护和考古相关研究的科技人才和科研团队给予支持,重点支持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北大学等建设“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全国一流考古学科”。依托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等单位,重点建设馆藏文物保护环境模拟实验室、考古资源数据中心、文物科技保护数据中心。
搭建文化遗产国际科研合作平台,统筹推进文化遗产国际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和机构建设。加强支持中国—中亚人类与环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科技部文物保护国际合作基地、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陕西“一带一路”文化遗产国际合作联盟等平台建设。持续拓展与中亚其他国家以及丝绸之路南亚廊道国家的人文交流合作,不断提升陕西文物科技的国际影响力。
《方案》要求,通过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等多种途径,加快培养文物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推动文物科学与技术相关学科建设,加大文理交叉的文物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实施“秦鼎工程”,推动文物考古、科技保护、文物执法、传播利用、专业技能、综合管理人才培养。完善文博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切实发挥行业导师指导作用。探索协同育人机制,支持西安文理学院等院校公费定向培养文物全科人才,加强“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建设,打造梯次结构科学合理的一流文物保护管理团队。
聚焦陕西文物事业发展目标,统筹部署和建设一批引领发展的研究型文博机构。重点培育文物保护和考古国家级科研团队、文物鉴定和科技考古省级科研团队,形成领军力量。加大中青年科研骨干培养力度积极参与“文物优秀青年支持行动”,注重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中青年科研骨干和创新团队。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8年,面向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远景目标,依托省内优质资源,重点建设一批省部级文物科研机构;陕西文物科研力量显著提升,形成科研方向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梯队;初步建成陕西省考古标本资源库和陕西省文物保护科学数据库;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文物科技创新关键技术,形成若干系统解决方案;建立健全文物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衔接机制。
到2035年,建立跨学科跨行业、有效分工合作的文物科技创新网络,建成高效的文物科研基础条件平台体系和共享服务机制,形成符合陕西文物特征的文物科技创新系统性理论、方法与技术,文物保护、研究、管理和利用中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文物本体及其历史、艺术、科学信息的永久保存和永续利用更加有效。